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清明节前夕,柳河县纪委采取措施,严明纪律要求,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一是及时提醒。县纪委印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清明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同时,通过“手机报”、短信提醒、电视公告等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
二是严明纪律。明确要求节日期间,倡导文明祭祀,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或踏青旅游活动;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出入私人会所搞隐秘聚会、在单位食堂(宾馆)违规吃喝宴请、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组织检查;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查阅财政监督、专项审计、执法检查、项目稽查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报告,发现“四风”问题线索;通过借助公安视频监控数据,选择时间节点,排查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线索。对“四风”问题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提前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严明纪律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作为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既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又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
五是严肃查处问责。节日期间,县纪委将成立检查组,对祭扫场所、旅游景点、商场、酒店、私人会所和农家乐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一律按照顶风违纪论处,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同时,强化追究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因“四风”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地通报曝光,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