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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河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柳河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柳河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柳河县公安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推动落实。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成立工作专班,构建“党委牵头、书记主抓、班子共管、全警参与”工作格局,逐项研措施、督进度、破痼疾,制定了方案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整改部门、整改措施等具体事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截至2025年12月11日,制定的77项整改措施,已完成75项;反馈的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4个,基本完成2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7项、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
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6月至今县局党委共召开了12次党委会议,每次会议均使用《党委会议议程单》的形式固定第一议题,及时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在思想上武装全警,紧跟上级党委步伐。同时,由我局办公室牵头制定《柳河县公安局第一议题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形式、范围、人员等,实现强化政治引领核心目标,进一步筑牢全警思想根基,校准工作方向。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针对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由政工室牵头按照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部署要求梳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形成2025年学习计划,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手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实现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融会贯通学目标。②由办公室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分册记录,今年以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均分册单独记录,党委成员发言充分,对相关理论内容进行讨论,并指导实践工作,特别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器实施细则精神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全警纪律意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落实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经机构改革后,对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共73人开展1轮全面排查,不存在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②对全局民警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63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2个,分别为与管理服务对象联系较为密切的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岗位和管理服务对象较为特殊的看守所所长岗位。依托本次机构改革,将重点考核两个岗位的干部人选,将原治安大队长更换为张建、原看守所所长更换为张炎全,坚决排除风险隐患。
进度判定:已完成。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4)针对交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按照2025年“路警联合”工作机制,已协同县交通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已完成督办任务。②按照大队工作部署,在重要节点期间开展公路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加强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法查处力度;全年深入开展酒醉驾等交通违法宣传活动11次,加强重点违法曝光率,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截止2025年9月30日,酒醉驾违法行为降低61.37%。③按照高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已累计深入辖区重点“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20次,督促企业加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安全教育管理,严禁发生酒醉驾、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截止2025年9月30日,超载违法行为降低75.01%。
进度判定:已完成。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的问题
(5)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2025年述职大会前撰写工作提示向相关领导干部下发,工作提示中着重说明在述职报告中重点体现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内容,进一步确保报告内容不缺项。②局党委于6月、11月开展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项监督指导,由党委成员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部门对应的基层党支部,各党支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工作,未发现存在意识形态工作缺失的严重问题。③目前局党委严格按照《通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已分别于9月21日、12月3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
5.关于为人民服务宗旨淡化的问题。
(6)针对为人民服务举措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9月28日,联合社区开展环境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老旧高层楼道垃圾堆积、杂物占道等“老大难”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动、全流程推进,为居民清除安全隐患,擦亮宜居环境底色。②我局为辖区内37名困难群众送去慰问品,以贴心服务传递公安关怀,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心。③2025年11月6日,我局党员民辅警赴三源浦明德小学开展助学捐赠仪式,为40名学生送去关怀与温暖,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传递警民深情。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7)针对对“关键少数”监督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8月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计600余份,督促各级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和人员严格管理,确保各项权力的正确行使,保证队伍不出问题。②2025年8月局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部门负责人与民辅警进行廉政谈话,共计形成谈话记录600余份,进一步督促班子成员带头将整改落实转化为做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业绩,统筹抓好各项工作。③截至目前通过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共计下发《督察通知》书25次,能够当场整改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确定整改时限上报整改报告。
进度判定:已完成。
7.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8)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11月在局机关支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纪违法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活教材”一体推进“三不腐”;②通过每日查阅公安信访登记、12389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未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举报投诉。此项工作长期坚持开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③凉水河子派出所通过长期监督检查,加强队伍管理,落实签到制度,确保每名辅警能够按规定,按制度完成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8.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9)针对民主生活会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观看反腐题材纪录片,通报1起关于省内公安机关民主生活会形式主义问题案例,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在研讨交流时表示能够认清“辣味不足就是责任不足”的本质,全面摒弃“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思想。②县局党委于11月1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严把“批评关”,让民主生活会有“辣味”,同时严格执行督导列席机制,邀请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派员全程列席,现场监督批评环节。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针对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2025年8月召开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2021-2024年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自身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并对发生问题的原因进行自我剖析。被处分的非党人员,召开所队会议开展自我批评与原因剖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促使管党治警责任由定期“检验”变为常态“加压”,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履职尽责。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看守所召开支部专题会议,组织支委成员和全体党员重温《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刻认识“三会一课”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凝聚党组织战斗力中的核心作用,摒弃“重形式、轻实效”的错误观念。明确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支委成员分工,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和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层层传导压力。严格会议流程规范。②政保大队明确核心边界,筑牢认知基础。理清“支委会”、“三会一课”两者的核心差异及活动边界,明确职能定位。完善记录归档,创新形式载体。规范台账分类,分开建立支委会会议记录薄和主题党日活动台账;结合“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廉政教育等形式,增强主题党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实践性。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9.关于问题整改有偏差的问题。
(12)针对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所长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开展《会计法》《财务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调整张某为出纳员、冷某某为会计、副所长宗某为分管财务所领导。制定《柳河县看守所财务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执行意识。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一是压实长效责任。县局党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长期政治任务,健全“党委牵头抓总、班子分工履职、部门具体落实”责任链条,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紧盯未完成任务、巩固已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
二是深化根源施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挖制度漏洞与管理短板,完善执法规范、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度体系,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完整闭环。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与公安主责主业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体现在提升执法质效、优化便民服务、筑牢安全防线等具体工作中,以整改促履职、以实干护稳定,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72555;邮政信箱:柳河县柳河镇人民大街735号;邮编:1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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