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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柳河县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5月16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工作组对中共柳河县委政法委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5年6月1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三工作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把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第一时间召开书记办公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4次,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度、破解整改难题。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截至2025年11月24日,制定的8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落实82项;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1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党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与政法工作深度融合,由支部书记讲党课,带领全体领导干部共计19人领会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深刻把握理论内涵;二是拓宽学习方式,组织19名党员干部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细致的讨论,指导党员干部结合本职工作;三是完善《县委政法委支部学习制度》,补充学习计划,明确将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等必学内容,建立“个人自学+集中研讨”机制。目前党员均按计划完成学习,集中研讨发言率达90%,已实现学习常态化开展、规范化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2)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及时整改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不达标等问题。组织实施了柳河县综治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改建后,中心面积约1000平方米,设立服务窗口12个,速裁法庭等各类功能室17间,积极推进各类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有效化解;二是中心持续强化资源融合。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等20余个部门,30余人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方式入驻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一站式”综合解纷平台;三是召开了柳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针对27个部门分管领导,对县综治中心建设标准、场所设置、部门职责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性培训讲解及要求,针对中心内服务流程、跨部门协作及首问负责制度落实等方面陆续对中心内37名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讲解,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面问题。
2.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化解不力问题。
(3)制度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柳河县综治中心首问负责制度》《县级综治中心首接首办机制》《柳河县综治中心协作配合制度》《县级综治中心督促督办制度》4项工作制度,着力做好来访群众“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关键环节工作,实现工作闭环,群众反馈问题解决率、满意度均显著提升;二是规范服务流程,确保群众诉求高效解决。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工作窗口及各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督办督导,不断增强工作质效。6月以来,共处置纠纷420件,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服务多跑路”的目标。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问题。
3.干部选拔任用和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4)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档案管理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制定档案归档材料目录。通过核查档案、与本人沟通等方式,积极收集材料。截至目前,已完成对22名干部人事档案的排查,收集补充2024年度考核表15份、工资表40份,其他补充材料7份,档案管理规范性显著提升;二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档案归档流程,严格遵循归档流程与标准,并对干部考核、工资变动、职务任免等关键材料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审核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确保无遗漏、无差错后分类整理入册,及时完成归档,实现干部档案动态更新、规范管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4.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5)执行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党建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聚焦《中国共产党党支部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建主体责任相关制度文件,通过集中学习重点解读支部选举核心要义与工作流程,推动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选举工作重要性,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二是规范组织支部选举工作。制定详实选举方案,明确选举流程、候选人条件及投票规则,通过会前公示、民主推荐等环节,充分保障党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确保选举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进度判定:已完成。
(6)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县委政法委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县委政法委支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明确党课、谈心谈话开展的次数;二是规范记录管理。明确记录要素,要求记录人需为在编在岗党员,由支部书记定期审核,确保记录真实、完整、规范;三是优化党课组织形式。推行“主题党课+实践课堂”模式,结合时政热点、业务工作确定党课主题,2025年开展专题党课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同时不定期在线上平台开展沉浸式教学;四是建立谈心谈话台账。设计《党员谈心谈话登记表》,要求谈话前拟定提纲,明确谈话重点;谈话后及时记录谈话内容、反映问题及解决措施,支部书记定期抽查台账。
进度判定:已完成。
(7)党务干部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兼职与专职结合模式,严格筛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年轻干部纳入党务干部队伍,已按计划新增1名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充实了党务干部队伍;二是以支部换届为契机,严格遵循换届程序,选优配强支部委员5人,构建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支委班子。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职能责任履行方面问题。
5.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8)护校安园工作开展的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联合检查7次。共清理流动摊贩12个,施划临时停车区域10余处,引导、教育、批评未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7起。对12家周边商铺开展非法售卖烟酒和三无食品检查(无非法行为);二是召开柳河县护校安园工作推进会议,针对目前我县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营商摊贩、售卖烟酒等整治范围进行细化分工,明确联合检查工作内容,开展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校园周边和谐稳定;三是推动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先后多次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法治观。
进度判定:已完成。
(9)信息化平台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组织召开“枫桥通化”信息化平台业务培训会议,全县20余名平台操作员参加,重点培训“枫桥通化”平台、APP功能模块、操作流程、数据录入规范等内容。依托“友邻携手群”转发平台宣传图文、使用指南200余次,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对APP的认知度和使用意愿,为平台推广应用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在平台应用过程中,注重收集基层反映的操作难点和技术堵点问题,主动梳理汇总,积极与上级软件开发部门对接沟通,形成常态化反馈模式,助力平台持续完善。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五)服务中心大局方面问题。
6.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有差距问题。
(10)县委政法委虽然建立了法律工作者服务民营企业信息库,但仅有26名法律工作者,存在由一名法律工作者包保对接多家企业的情况,难以做到深入了解所包保企业的具体需求,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导致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供给,更新完善“百名法律工作者助推民营企业发展”法律工作者资源库,将有需求的企业纳入精准服务范围,对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调整,及时补充新增法律服务者31人;二是聚焦企业法律需求,全面核查企业经营状况,及时与服务企业进行对接;三是开展“法佑参途”专项行动,针对人参产业制定专项司法服务方案,设立司法服务站,组建“柳河县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各类精准法律服务。
进度判定:已完成。
(六)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
7.整改成果未巩固问题。
(11)针对2021年通化市委巡察组反馈“2020年组织生活会缺少谈心谈话记录,党员个人检视剖析、自我批评不深刻,辣味不浓,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文件,深入解读核心要求与重要意义。通过案例剖析等形式,引导党员摒弃“走形式”“走过场”错误思想,强化主动参与意识和自我革新能力;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纪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报备工作。将按规定时间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整改工作下步打算
县委政法委将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在集中整改成果基础上,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问题整改、推动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的实绩实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7255817;邮政信箱:柳河大街1777号柳河县委政法委员会政治部;邮编:135300;电子邮箱:zfwzzb58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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