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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在东满根据地开展作风纪律建设的措施及成效
作者: 来源:吉林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7-17 06:15:03

  东满,是指东北解放战争初期,中共中央东北局为落实党中央《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将东北划分为东西南北四大区域的一个特定区域。它位于东北腹地,包括中长路开原至德惠段以东的广大地区,辖区涵盖了如今吉林省的大部分区域。作为解放战争时期连接南满、北满的中心地带,东满根据地从创建伊始就遵照中央和东北局制定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经过无数的困苦斗争,为东北及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卓著贡献。“无规矩不成方圆。”回顾东满根据地创新、发展历程,在短时间内由弱变强、由被动变主动、由防守变进攻,其从自身建设出发,大力开展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举措功不可没。

1948年10月20日《东北日报》对我军庆祝解放的报道。

  发扬艰苦奋斗 厉行勤俭节约

  四平保卫战之后,大批党政军干部战士被迫仓促转移至东满。东满地区山多地少人稀,钱粮短缺,财政十分困难,特别是吉东地区,可以用乱、弱、穷来形容。为应对此种情况,东满地区上下提倡开源节流,对节约粮食作出严格规定,如在前线作战和守备部队,每人每天只供应毛粮2斤,后方部队和地方机关、军校、病院等,每人每天只供应1斤,还规定不准用粮食熬汤和烧酒,不准用谷米喂牲口,马料只能是豆饼和部分黄豆。这样低的供应标准,还要求节约,节约下的粮食还必须归公,可以说是“饿着肚皮干革命”。时任吉林省政府主席、吉林军区司令员周保中将军到吉南视察时,看望分区指战员,鼓励大家要艰苦奋斗,经受考验,积极参加战斗,消灭敌人,收复失地。同时,还告诫大家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不要因为环境艰苦想去同敌人硬拼,他说:“慷慨赴死易,从容守节难”,要在困境中坚持下去,最后战胜敌人。当时的干部战士都有那么一股精神,满怀信心勇于克服困难,渡过了困难期。

时任吉林省政府主席、吉林军区司令员周保中。

  抓住主要矛盾 反对贪污腐败

  日本战败投降后,我党调动大批干部军队进驻根据地开展革命。此时国共斗争激烈,面对严峻形势,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有堕落倾向,还有从艰苦地区回来的党员干部对于突然转变的大城市舒适生活不适应,产生了享乐思想,发生了革命意志动摇的情况,在建军和剿匪过程中出现了私人做买卖等严重的贪污腐化现象。针对这些问题,东满地区按照东北局《关于反贪污腐化浪费指示》的要求,对各地政府机关进行了认真查清,查出了一些腐化变质分子,他们有的挥霍浪费,化公为私;有的堕落腐化,吸大烟,完全丧失了党员干部的立场,这些人虽然不多,但是对革命队伍危害很大。通过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东满地区革命队伍更加纯洁,党内干部贪污腐化享乐思想有了极大改善,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为东北解放战争的胜利营造了积极向上的氛围和环境。

  着眼具体问题 严实作风建设

  东满地区经过土地改革、反奸清算、分粮分地后,农民得到了土地,生活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并且经过积极发展,党员队伍日益壮大。虽然形势喜人,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有很多,一些干部缺乏明确的阶级观点,导致一些土匪、流氓、特务、地主、富农分子混入到共产党内,一时造成了根据地有党内不纯的现象发生。同时,随着土地改革的进行,“左”倾错误和脱离群众的现象在干部队伍中频繁出现。鉴于此,东满地区自上至下迅速行动,在不影响战斗力的情况下,积极动员大批党政军干部下乡,号召一切可能下乡的干部统统到农村中去,反对腐化享乐,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艰苦作风。针对城市驻军,制定了入城纪律。如刚刚接收长春时,提出要建立革命秩序,要安民、帮助群众,停止乱打枪,禁止外宿、闲逛、干部脱离部队等现象,坚决杜绝“军事上的胜利,政治上的失败”。

在围困长春时,我军严格执行公买公卖的原则,按市价向老百姓购买蔬菜。

  开展整党运动 纯洁党的队伍

  在急风暴雨的年代,我党我军也特别重视队伍的纯洁性。1947年冬季,东满各级党委根据东北局的部署,结合土地改革运动,普遍开展了“三查”(查阶级、查思想、查作风)、“三整”(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的整党运动,清洗不合格党员500多人,纯洁了组织,提高了党员的思想和政治水平。在这次整党的基础上,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又有新的发展,党的领导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东满根据地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 夯实纪律保障

  严格的规章制度是纪律工作开展的有力保障。东北局很重视制度建设,特别要求要建立各种财经制度,强调:“严惩贪污腐化,批判与克服财经贸易系统中的官僚主义与享乐腐化的不良倾向与作风,发扬与奖励勤俭朴实、克己奉公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建立严密的制度,建立经常的检查工作,以防止贪污浪费的发生。”1947年李富春在财经会议的报告中关于节约问题又作了十条规定。为了教育干部,发扬公务人员廉洁奉公,肃清贪污腐化行为,吉林省政府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颁发了《吉林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吉北地委关于发展生产,厉行节约,整理财政,坚持制度之指示》等文件,其中《吉北专署革命公务人员奖惩条例草案》中提到对于贪污1万元以下者记大过一次;贪污2万元以下者撤职的严厉处分办法。严格的规章制度有力地打击了各种犯罪行为,为正确执行纪律提供了保障和依据。从此,东北解放区的广大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东满根据地还在财经工作上加强了制度规范、在部队中强调群众纪律的重要性等一系列作风纪律举措,不仅清理了党政军中腐败享乐的消极现象,大大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提升了群众的信任感,也为我党在东北解放战争中开展作风纪律建设树立了典型标杆,并为建国后的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作者:于淼  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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