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派出2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编办、市扶贫办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医保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2021年3月12日,两个巡察组分别向6个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视巡察有关要求,现将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通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通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常规巡察。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系统学习研究,没有结合新时代新变化新特点来认识理解和把握,学习教育形式化趋势明显,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年度核心工作抓紧抓实,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做好机构编制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领导班子自觉站在学习贯彻第一线,争做学习宣讲第一人,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交流发言,进一步促进领导班子在学思践悟上达成思想共识,在落实市委决策上凝聚工作合力,在锤炼干部队伍上发挥表率作用。聚焦市委实施的红色领航新发展行动和红色铸魂工程,扎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注重学习研讨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圆满完成了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机构设置以及“三定”规定起草,省委编委已正式印发施行。
二、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欠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市委编办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对抓好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办党员干部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落实党建主体责任重要内容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成果运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与年度各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新修订了《市委编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有效、持续深化。
三、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机构改革后统筹编制问题不够有力,工作落实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市委常委会议和市委编委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不走样。会同相关涉改部门召开业务研讨会和政策答疑会,对调整职责所对应的工作任务及工作量集中研究,及时将所需编制调剂补充到位;对重点领域和关键部位所需机构编制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充分论证、科学调剂,去年以来,先后为政协、政法、发改、公安等14个部门加强了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下属事业机构设置,创新挖潜保障发展急需。
四、制度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新形势对机关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市委编办内部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督导。完善干部培训制度,采取岗位交流互换,选送2批次干部参加吉林杨靖宇干部学院培训和省委编办组织的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素质提升。
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失,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科(局、中心、馆)负责人落实具体管理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科(局、中心、馆)人员的教育管理,跟进督导、严格执纪;加大了请示报告执行力度,重要事项及时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报告。
六、形式主义仍有所表现,以会议传达会议,调查研究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纠治形式主义,重新修订《市委编办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会议计划,压缩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件。进一步加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局、中心、馆)人员之间面对面交流力度,确保工作协调推进、有力有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重点领域改革,加大涉改问题调查研究力度,会同涉改部门召开业务研讨会和政策答疑会,破解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机构和职能全面整合,涉及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重点领域43家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能全面理顺整合到5个综合执法支队。
七、创新进取精神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担当尽责意识,持续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续文章,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市乡村振兴局,归口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将创新驱动医药和食品产业职责全面整合,设立通化市医药和食品产业服务中心。科学盘活机构编制资源,通过深化改革理顺、跨行业部门统筹、系统内部调剂方式,有效保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与实际岗位需求协调一致;将公立幼儿园纳入中小学编制管理,科学调整编制配置。
八、选人用人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作为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进一步抓紧抓实。将《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工作全过程,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决策、公示、任免等各程序关口,指定专人对干部档案进行认真梳理,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补充档案要件,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室沟通联络,按要求完成干部档案移交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910776;邮政信箱:通化市新华大街499号通化市政府226室;邮编:134001;电子邮箱:439882536@qq.com。
中共通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中共通化市扶贫办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通化市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不深入,党组理论学习主动性、系统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办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用党建工作引领业务工作。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制定《市扶贫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设立宣传栏,创办“读书角”,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提升干部理论素养。
二、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查找自身问题和配合巡察工作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带头整改;办党组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理论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巡察工作的重视程度,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理解认识有偏差,团结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学习《市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制定《2021年通化市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个性任务清单》。指导各地积极总结贫困群众不等不靠、主动作为、自主脱贫的好经验好做法,刊发《扶贫“儿子”和贫困“爹娘”》等稿件。坚持以巡察整改引领业务工作,制定《关于落实〈吉林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帮扶监测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行业部门筛查等监测程序,通过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扶贫领域问题排查,聚焦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安全饮水等方面,开展抽查复核工作。
四、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推进廉政教育的手段和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出台了《通化市扶贫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3名拟任职的科级干部在任职前进行廉政谈话,开展了剖析典型案例、观看反腐警示片等警示教育活动,观看红色电影、阅读党建党史书籍等方式加固初心与使命,补足不想腐的精神之钙。开展2021年度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并签订自我防控承诺书。
五、服务意识不强,检查督导多,调研务实少,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办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到乡村一线开展调研,党组成员调研10余次,中层干部调研8次,在基层一线了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了扶贫领域问题排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检查等活动。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六、制度建设不完善,漏洞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办党组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了《通化市扶贫办保密工作制度》《通化市扶贫办干部因私出入境管理规定》《通化市扶贫办印章管理制度》《通化市扶贫办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制度。认真执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对全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省市扶贫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七、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建工作经常化开展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支部“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建工作职责,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通化市扶贫办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通化市扶贫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省、市主要领导在全省和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等。今年以来,支部共召开支部委员会5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工作精神,部署安排支部工作,扎实推进党建各项工作;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采取了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市直35个部门(单位)、7个县(市、区)脱贫办对我办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组成员认真执行《通化市扶贫办党组工作规则》《通化市扶贫办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办党组书记就存在“一言堂”甚至家长制作风情况主动承担责任,在党组会议重大问题的表决上,办党组书记首先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正确决策,纠正抢先表态、定调发言的问题。
九、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干部任免程序,落实干部任免的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科级干部任免“三步工作法”,做到了执行程序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系统地学习了上级关于人事档案规范化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规范装订的相关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5186625;邮政信箱:新华大街499号通化市人民政府通化市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邮编:134001;电子邮箱:thsfpb@163.com。
通化市扶贫办党组
2021年7月23日
中共通化市水利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广度、深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每周三下午定为集中学习研讨日,大力开展支部学习交流活动;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专题领导小组,组织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分析通化市水利发展和改革面临的形势,研究谋划重点水利项目,深入开展实地调研,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基于“十大行动、百项工程”和通化市新基建“761”工程项目,将重大水利项目列入“通化市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中长期规划。
二、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到位,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发展谋划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重新梳理工作职责,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结合包保村地理位置和优势条件,加强对包保村棚膜、草莓、养鸡大棚、榨油坊、榛子园、农机合作社、分散光伏、五味子入股合作社和中草药(贝母)种植等产业项目帮扶并对项目进行跟踪督导,掌握推进情况,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产业项目有序推进;局党组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加强水利行业风险研判,积极谋划备用水源项目,为人民群众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不到位,党组对主管领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通化市水利局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做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防控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关注人才思想动态,拓宽人才晋升渠道和选人用人渠道,通过招聘、选调、调转等方式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充实水利人才队伍;在开拓市场、拓展活源上下功夫,做好项目超前谋划,多措并举争取项目,推动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建立完善《通化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制度》《通化市水利局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内审工作,对各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对存在的各类财务问题进行纠正指导,切实规范各类财政资金的使用。
四、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巡查和联合执法,制定《保护哈泥河集中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方案》,加大对非法采砂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水环境秩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展示牌、LED电子屏、宣传单等各类宣传载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非法采砂的良好氛围;针对群众举报非法采砂案件,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收缴罚金0.98万元。
五、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抓新媒体建设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开设“通化水利”微信公众号,宣传水利领域的法规政策以及我市水利工作取得的最新成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网络阵地建设;制定《市水利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成立市水利局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推动意识形态领域信息化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六、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通化市水利局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要点》,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为目标,编制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的基础上推进老旧工程改造和规模化供水;持续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七、深入基层调研不扎实,党组工作调研不够全面系统,对基层实际了解不深、掌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带头推动调研工作常态化,对通化市浑江-哈泥河-金厂河水系连通二期工程、安全生产、水旱灾害防御等工作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指导意见,推动水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通过实地走访、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八、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局班子和班子成员对此问题进行深刻查摆,认真剖析问题发生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举一反三、以此为鉴,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积极与市管局沟通协调,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计划将市水利局食堂纳入市管局统一管理,减轻基层负担,杜绝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问题;全面梳理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资金审批、使用流程,加强财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九、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系统内部内审工作,对局属单位存在的各类财务问题进行纠正指导,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加强对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968009;邮政信箱: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新站路16号;邮编:134001;电子邮箱:thsldb666@163.com。
通化市水利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通化市医保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医保政策宣传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开展了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回头看活动,围绕医疗保障职能职责开展研讨交流,把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会议议程;印发《2021年度党组班子成员调研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医疗保障改革难点,围绕“保费征缴”和“医疗救助”两项民生工作开展了实地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印发《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及《2021年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个性任务清单》,明确了意识形态的具体责任分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开展了“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能力”专题培训;集中力量整合推广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滨江西路沿岸景观带制作医保政策户外宣传广告牌,打造“千米医保宣传长廊”,利用电视、电台等媒体平台,每晚黄金时段播出医保公益广告。
二、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医保基金监督管控力度不足,监督手段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专项活动,召集了市本级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针对“挂床住院、低标准住院、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购销存不符”等重点问题开展了专项检查。联合卫生健康、纪检监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对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
三、推动落实“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不具体,没有针对“红色领航新发展行动”细化工作措施。存在重部署、轻推动,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个办法”、提高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没有进行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了新时期“六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激活党员红色细胞,释放支部红色堡垒动力,创建达标党支部1个,基本达标党支部2个;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通过参观抗美援朝纪念馆、瞻仰烈士纪念碑、重温入党誓词、为党员过政治生日,进一步激发党员身份认同,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深入推动红色领航工程;召开党组理论组扩大学习会议,向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传达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个办法”,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印发《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失实举报澄清、激励担当“三项办法”的实施意见》,在干部选拔、职级晋升、职称评聘、考核评优中强化正向激励作用;制定《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积极开展医保业务大讲堂,开展全市医保系统集中培训,提高医保系统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以案促改效果不佳,“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执行《内部控制手册》不严格,监督检查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班子开展专题研讨。制定党组班子、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和要求;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镜鉴》专题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讲政治、守纪律、树正气”专项教育活动;围绕重点岗位职责,以理清理顺各项工作流程为根本,建立清单式、图表式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科级干部的日常管理,组织填报2021年科级干部廉政档案;梳理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制定《关于规范政务、事务等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建立完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清单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强化《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力度,参加“弘扬通化审计精神,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局审计水平;制定《关于规范政务、事务等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制度和经费使用审批权限标准、程序及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完善财务制度。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突出,下属单位报送材料抄袭问题突出,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规则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政务、事务等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参加人员、会议记录和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小红头文件使用范围和要求;责令相关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材料抄袭问题进行了深刻自查剖析,在本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中对此类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指导,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印发《关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10项具体工作要求,杜绝层层加码的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六、担当尽责意识树得不牢,落实工作不实不细,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氛围不浓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了《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2021年医疗保障局工作任务分解》,对重点工作和民生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和措施细化,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开展;梳理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逐项明确了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和办事流程,向每一名办事群众提供详细办事指南;设置政务服务“好差评”打分器,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区”评选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向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传达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个办法”,提升干事创业热情;制定印发《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容错纠错、失实举报澄清、激励担当“三项办法”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认定条件,履行基本程序,鼓励担当作为。
七、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干部专业结构不合理,干部培养培训力度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党组总览全局、协调四方的作用,建立重点工作和民生工作跟踪督办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党组班子加强对基层部门的日常工作指导,对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监管、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及时调度部署;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度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开展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认真核对三龄两历和关键材料,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和要求;积极推进专业干部选拔使用,今年在提拔干部过程中,更加注重干部专业能力和岗位需求的相宜程度;制定《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已开展医保业务大讲堂3次,开展全市医保系统集中培训2天16学时,有效提高医保干部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基层党的建设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任务清单、问题整改清单,开展“六好党支部”创建;党组班子集中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中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917105;邮政信箱: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南路398号;邮编:134001;电子邮箱:30494972@qq.com。
通化市医保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通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差距,学思践悟氛围不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退役军人现实状况,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完善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现役军人配偶绿色通道“七优先、三保障”制度落实,加强与驻通部队常态化联系;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意识形态工作七项制度》,定期向市委宣传部报告工作情况,拟定于下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培训工作。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用力不够,推动落实工作有差距,风险防控工作做得不实,预判处置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成员分别到各自党支部联系点进行了党建调研,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次排查,强化日常监督提醒;严格执行《吉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功绩制赋分标准》(吉军厅联发﹝2020﹞5号)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转业士官量化评分标准》,采取功绩制赋分、量化评分公示,杜绝人情安置;加强《通化市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方案》《关于解决市区退役士兵非个人原因安置后未上岗遗留有关问题》的落实力度,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重要时间节点启动安保维稳专项工作,对于拟“去省进京”越级访倾向严加防范、及时稳控。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能力有欠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程度不高,推进机关制度化建设标准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清明节期间、七一前夕全市走访慰问烈士遗属,为烈士遗属颁发荣誉激励牌,宣传抚恤优待政策,了解优抚对象现实状况,为生活困难对象送温暖,落实关心关爱优抚对象政策;对《行政管理制度》和《组织建设制度》进行了完善。
四、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抓常抓细抓长氛围不浓,权力监督“宽松软”,以案促改效果不佳,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存在畏难情绪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书记、局长牵头,对新任职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召开全局干部会议,对全体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工作要求;重新梳理纪律监督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提醒,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内部审计,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播放《覆鉴》等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敲响党风廉政建设的警钟;军供站就历史遗留的欠款问题进行了法律咨询和政策咨询,并向局党组递交《关于军供站核销其他应收账款的请示》,下一步军供站将申请流动资产盘亏核销处理,彻底解决此项历史遗留问题。
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重部署、轻推动问题有所显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所抬头,督查检查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细化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制度,细化文件传阅规则,减少文字工作数量,提高文字工作质量,增强目的性和效果性,对于能合并的会议进行合并,能电话传达的工作电话传达,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落实责任人制度,对工作开展层层把关,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抽查,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工作纪律进行抽查,严格进行考勤管理;加大业务理论知识和党的理论知识的考核力度,以季度为单位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并严格赋分,对考核测试成绩低的党员进行谈话和理论知识辅导。
六、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能力不足,信访维稳力量配备不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了“13721”工作法,对于省厅规定的信访案件实行1日受理、3日走访、7日调度,顺利通过省厅和国家督导,针对信访个案逐案研讨,随时与基层办案人员交流,指导基层答复、处置信访案件;举办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军人和军嫂提供就业机会,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能力。
七、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力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议规范》,完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八、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干部素质提升推进缓慢,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读书班”“业务大讲堂”活动,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根据负责工作开展集中授课;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坚持干部“育、选、管、用”一体化建设,向市委组织部汇报军供站建设以及干部队伍有关情况,对军供站领导班子进行优化充实,同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市军休所领导班子,搞好干部梯次搭配,加快干部队伍培养锻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
九、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流于形式,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积极到党支部联系点参加了组织生活会;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范支部换届、调整工作以及委员的分工工作,机关党支部书记洪立全同志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支部党员大会上作了检讨反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318205;邮政信箱:通化市滨江西路6201号;邮编:134001;电子信箱:thstyjrswj1@163.com。
通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
中共通化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通化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理论武装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市民政局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与通化市老旧小区改造办公室对接落实2021年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同时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对接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情况;制发《通化市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市、区)按照《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养老院)成效考核清单》推进落实;严格执行《通化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十项规定》,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并按年度落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工作;强化舆情管控和社情引导,强化网络舆情监督机制,完善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发布了《通化市民政局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实施方案》,在通化民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民政政策及党史教育专栏,加大民政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扎实,党组会议形式化、格式化问题突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用力不足,“民政为民”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集体研究、民主讨论的组织原则,按照《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将由分管副职汇报相关议题改为相关科室负责人汇报会议议题,着重突出会前酝酿和会议研讨等环节,提高党组会议事质量;认真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把控党组会议召开次数,严格发文审批程序,大力压缩发文数量;按国务院颁布的《彩票管理条例》和省福彩中心关于销售网点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彩票从业人员中在编的财政供养人员和公职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制定《通化市电脑型福利彩票销售网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核查申请人资格;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找准风险点,严格开展监督,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系统重点工作、重要节点、重点管理人员开展监督,对2021年项目工程及大额采购重点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备案管理;对儿童福利院职工及儿童进行定期健康体检,优化相关工作审批流程,本着“能快则快、能简则简”原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层级;加强服务意识,延伸服务领域,建立了市级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及时上传审批资料、相关政策,实施网上预审。
三、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扎实,推动解决历史遗留、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以案促改质效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制发《通化市民政局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下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清单,对局属科室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制发《通化市民政局请示报告责任清单》,提高市民政局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每半年对下属事业单位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情况开展1次监督检查,对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力的进行约谈、批评教育等;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审计计划,聘请专业第三方承办审计服务;运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纪”廉政警示教育,形成震慑效果;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加大查处问责力度。
四、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基层单位违反财务相关规定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和公车使用规定,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了严肃问责;下发五一、端午节廉洁过节通知,并要求各事业单位进行自查,并对自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票据及结算方式,杜绝白条列支及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等现象,及时清算各项欠款,及时归还基层单位欠款,召开全局专题会议,督促落实整改工作。
五、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突出,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凡属民政重要业务、重大项目、重要干部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安排,如民政发展规划、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安排、重大民生保障、财政预算安排、大额支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事关民政发展方面的重要事项,全部由党组会讨论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不得随意简化或者变通决策程序,坚决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行政审批工作、物资采购工作的制度;以党风廉政教育培训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五月下旬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做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利用党员微信群开展廉政教育,结合学习内容,各支部撰写心得体会。
六、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规范,执行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干部工作有关规定和《市民政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坚决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提拔考察工作,党组会上详细汇报考察对象个人特点及考察表况,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制定了《市民政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对下属基层单位4名在现岗位工作10年以上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岗位轮换;研究制定《市民政局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办法》《市民政局2021年度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方案》,实施《市民政局2021年度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锻炼计划》,选派基层挂职锻炼干部2名,抽调机关培养干部3名,跟班锻炼干部13名。
七、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通化市民政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将党务工作知识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儿童福利院开展有关《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在通化市精神病院开展“通化市民政局党务干部培训班”;结合通化市民政局新时代吉林党支部标准体系试点建设方案,制定了党支部工作制度手册、模板手册以及纪实手册,加强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落实,以及对其工作的监查指导;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5-3213230;邮政信箱:通化市东昌区新华大街16号;邮编:134000;电子信箱:1554371744@qq.com。
通化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