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月23日,市委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市司法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5月12日至5月13日,分别对上述单位(部门)进行了巡察反馈,现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进《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落实不到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不足、推动不够;网络新媒体建设缺乏主动性和创新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机关支部“三会一课”活力不够,缺乏创新,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有的机关干部文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不到位;领导班子对机关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力度不够,保密纪律、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够强,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下属单位失察失责、监管不力,导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问题多发;对下属事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指导不及时,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逐级弱化;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较少,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规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屡禁不止,整治“四风”力度不够;党组抓纪律建设不到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问题频发;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不够,廉政风险防控存在隐患。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办公室反馈巡察情况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包保干部对脱贫政策把握不够精准,重视不够;领导班子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足;班子成员政治学习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连续性,基层党支部落实学习制度不严格;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经常,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班子成员对基层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主动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少,对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考虑不够;执行财经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不严格;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把关不严,风险点排查不规范、不全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需要进一步强化。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统战部反馈巡察情况
政治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和全面,理论联系实际不紧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民主党派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方面还有短板,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格,违反工作纪律和财务制度问题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巡察情况
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个别工作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相对滞后,运用新媒体开展新闻宣传能力不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从严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扎实;意识形态督导检查力度不够,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措施办法不够有力;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差距,干部交流轮岗不到位,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支部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不到位;干部履职尽责意识有差距,工作作风有待规范;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禁而未绝,财务管理不严格,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执行“一岗双责”不严格,监督责任有欠缺。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不强;理论学习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干部队伍建设缺乏统筹,梯队建设没有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扎实,“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履职尽责意识有差距,工作作风亟需规范,司法为民意识树得不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违反廉洁纪律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监督举报机制,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对上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
巡察期间还发现上述单位(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