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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通化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情况
作者: 来源:通化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28

  2021年3月11日至12日,七届通化市委第十轮巡察对市委编办、市扶贫办党组、市水利局党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市民政局党组等6个市直部门(单位)完成巡察反馈,现将反馈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在反馈会上,各市委巡察组在肯定被巡察单位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席反馈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高志国在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指出要坚守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要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整改政治责任;领导班子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要准确把握政策,坚持稳中求进,不搞层层加码;要建立清单,坚持全面整改、一体整改、集成整改,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要对照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主动接受监督及时报送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结合职能使命,带头破解难点问题,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以不折不扣的落实态度,坚决完成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力助推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被巡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整改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虚心认领问题,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格的要求、更有力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以整改实际成效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巡察情况 

  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缺乏系统学习研究,没有结合新时代新变化新特点来认识理解和把握,学习教育形式化趋势明显,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不到位。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欠缺,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力传导不够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严。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机构改革后统筹编制问题不够有力,工作落实乏力。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缺失,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形式主义仍有所表现,以会议传达会议,调查研究不深入。创新进取精神淡化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选人用人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扶贫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不深入,党组理论学习主动性、系统性不强。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主动查找自身问题和配合巡察工作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理解认识有偏差,团结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推进廉政教育的手段和方式单一。服务意识不强,检查督导多,调研务实少,帮助基层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度不够。制度建设不完善,漏洞较多。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党建工作经常化开展不到位,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效果不佳。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选人用人工作存在偏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广度、深度不够,履职尽责不够有力。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不到位,扶贫产业项目后续发展谋划不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不到位,党组对主管领域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职责履行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组抓新媒体建设意识不强。为民服务意识淡化,对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重视不够。深入基层调研不扎实,党组工作调研不够全面系统,对基层实际了解不深、掌握不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增加基层负担。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下属单位财务工作疏于管理。 

  市委第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学习浮于表面、流于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力度不够,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建设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医保政策宣传不充分。落实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不严不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医保基金监督管控力度不足,监督手段单一,推动落实“十大行动、百项工程”不具体,存在重部署、轻推动问题。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以案促改效果不佳,“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执行《内部控制手册》不严格,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突出,下属单位报送材料抄袭问题突出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担当尽责意识树得不牢,落实工作不实不细,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氛围不浓。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执行选人用人程序不严格干部专业结构不合理干部培养培训力度不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基层党的建设流于形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市委第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有差距,学思践悟氛围不浓,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用力不够,推动落实工作有差距,风险防控工作做得不实,预判处置能力不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能力有欠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程度不高,推进机关制度化建设标准不高。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抓常抓细抓长氛围不浓,权力监督“宽松软”,以案促改效果不佳,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存在畏难情绪。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重部署、轻推动问题有所显现。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所抬头,督查检查走过场。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能力不足,信访维稳力量配备不够,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有差距。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干部素质提升推进缓慢,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扎实,落实党支部联系点工作流于形式,基层党支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执行《党支部工作条例》不规范。 

  市委第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理论武装流于形式、浮于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扎实,党组会议形式化、格式化问题突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迟缓,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风险防控工作流于形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用力不足,“民政为民”意识树得不牢。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扎实,推动解决历史遗留、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以案促改质效不佳。驰而不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基层单位违反财务相关规定问题突出。领导班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突出,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差距,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规范,执行重点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不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