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承担着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特殊职责使命。北京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认真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从严加强自身建设,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在服务保障新时代首都发展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突出政治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体系
干部监督工作必须把讲政治贯穿始终,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为指导来认识和把握自身承担的职责使命,自觉把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全面性、精准性。
必须准确把握政治定位。坚定干部监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纪委监委内部的专责监督这一定位,赋予干部监督室同时承担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两项职能,自成一体,相对独立地监督纪检监察自身的履职、规范纪检监察自身的用权、防范纪检监察自身的腐败。坚守政治监督定位,自觉把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干部监督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政治方向。
必须健全组织体系。深刻领会干部监督室是为破解内部监督难题而成立的初心初衷,首先从组织设置上不断提高专职化、专责化。明确由市纪委书记分管干部监督工作,强化统筹领导,切实把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成立全国第一个省级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2019年全市16个区纪委监委全部单独组建干部监督室,从组织体系上强化内部监督,以实际行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厘清理顺干部监督层级体系,明确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派驻机构和区纪委监委四个监督主体,初步搭建市区两级发力、专兼结合的监督网络,推动监督全覆盖。
必须明晰工作思路举措。做好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始终要坚持从纪检监察事业大局出发,既监督干部,也监督权力运行。北京市纪委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之初,勇于探索,开展系统内部督导工作。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结合北京工作实际,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任务分工,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理清思路、提供遵循。
突出协同发力,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职能特殊、对象特殊,必须加强“一盘棋”建设,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步调,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确保干部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
优化工作机制,增强规范化。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要靠监督的规范性来保证,结果的高质量取决于过程的精准性。北京市纪委监委印发《在干部监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的办法》,规范工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力量贯通协调,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规范问题线索反映移送机制,严格明确程序、时限等要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占比不断提高,2019年为19.3%,2021年上升为27.2%。规范监督互动机制,聚合信访、案管、党风、巡视巡察等多部门职能监督成果,强化“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规范信息互通机制,促进共建共享、同步更新,发挥好干部队伍“守门人”作用。规范系统上下贯通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数据报送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
带头完善制度,促进法治化。干部监督工作必须坚持制度先行,着眼源头防控,对防范化解纪检监察权力风险进行总体设计。北京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以“一规”“一册”“一库”为基础的一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履职依据,增强法治意识。牢牢把握线索管理这一关键点,修订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定》,强化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明确线索处置标准,提升线索处置的精准性。编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手册》,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及审查调查等工作规程,带头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印发《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办法》,为应建立廉政档案的1367名纪检监察干部全部建档并动态更新,为强化日常监督、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供依据。
强化系统指导,提升正规化。面对干部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必须大力加强培训,强化系统指导,增强专业能力,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召开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重点派驻机构工作会议和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明确工作思路,督促工作同向发力、落实到位。加强调研指导,组织开展“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特点及制约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无实质内容信访件处置”等课题研究,持续做好统计分析,研究规律性、趋势性问题,力争上下同步探索、同频共振。加强案件督导,通过督办、转办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方式,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提升审查调查能力。
突出严实标准,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保持对自身建设面临风险挑战的清醒和警觉,坚决落实责任,做实做细教育管理监督,为建设纪检监察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关键少数”,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干部监督工作重在精准,要在实效,着力点就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盯住“关键少数”,既是工作理念、工作原则,也是方法论。充分运用好北京开展一把手监督工作成果,紧紧抓住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区纪委监委和市管企业纪委、市属高校纪委主要负责人,强化对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通过述职述廉、委托了解、委托谈话等方式,坚决管住“关键少数”。
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锤炼过硬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紧密结合北京“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这一特色工作,印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警示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意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制度约束。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并完善典型案例库,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警钟长鸣、警示常在。
严管厚爱结合,服务队伍建设大局。干部监督工作是政治工作,容不得半点含糊,该严的决不能放松,同时干部监督工作也是做人的工作,要体现厚爱、体现治病救人。严格把握谈话函询节奏,把及时准确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作为对干部的关心和信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做好对受处理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组织实施澄清正名工作,广泛营造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良好氛围。(作者:陈健 系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