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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24

  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委对7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7起典型问题是:

  1.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基建办原主任李选南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节礼问题。2016年至2018年,李选南借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李某、杨某所送的五粮液牌白酒、中华牌香烟等节礼。2019年3月,李选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梨树县孤家子镇原党委副书记张立娟公款送礼问题。2019年春节前夕,张立娟以单位名义购买大米、鸡蛋用于送礼。事后,张立娟虚开发票23张,在该单位公款报销购买大米和鸡蛋费用共计2.23万元。张立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张立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通化市城建管理监察支队三大队队长薛刚违规操办搬家宴问题。2017年12月,薛刚借搬家之机违规宴请其所在三大队下属队员,并收受部分队员所送礼金3000元。2019年3月,薛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4.抚松县沿江乡武装部长、派出所所长宋治东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宋治东收受沿江乡楞厂村党支部书记刘某1000元现金,用于结算某饭店餐费;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张某所送礼金5000元。2019年8月,宋治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白城市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原党组书记、站长程永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19年,程永航在担任洮北区农机管理总站党组书记、站长期间,4次违规收受某水稻种植合作社理事长杨某所送的礼金10000元、五粮液白酒1箱、洮儿河20年白酒1箱、健身自行车1辆。程永航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程永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6.延吉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原副所长郑永洙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郑永洙在担任延吉市交通运输管理所稽查大队大队长和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违规收受顾某、张某等人所送礼金共计3.3万元。2019年6月,郑永洙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7.公主岭市人民法院范家屯法庭审判员赵洪良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中秋节、201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赵洪良违规收受其审理案件当事人张某所送价值5000余元的香烟、豆油、猪肉等礼品和5000元礼金。2018年12月,赵洪良受到记过处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全部退还。

  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以上7起典型问题中,既有使用公款送礼,又有利用职务影响收礼;既有借操办喜庆之机敛财,又有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这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表明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之下,还有少数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利用传统节日、职务影响、操办婚丧事宜等收送礼品礼金老问题依然突出,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败坏了党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自觉改进作风,严守公私界限,不越纪律底线,树立良好形象。

  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发挥“头雁效应”。

  吉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要求,端午节将至,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要强化教育提醒,让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强化节点检查,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公款吃喝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要强化通报曝光,持续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吉林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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